兴政公考温馨提示:

  招聘人数:19人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博望区就业和社保服务大厅2楼(博望区博望镇南环路莲花广场久基长城二楼)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博望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9名。受博望公安分局委托,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录工作,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马鞍山市常住人口,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亲和力强,年龄18-35周岁(1984年12月1日至2001年12月1日之间出生),身心健康;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犯罪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3、没有被原单位辞退和开除的经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和遗传病史;

  5、服从岗位调整及调换。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以下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多报无效。各岗位工作地点由用工单位统筹安排,其中岗位五工作地点为马鞍山市花山区。

  (一)岗位一:文职辅警1名(男、女不限),条件及要求如下:

  (1)从事宣传、文字写作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宣传、写作工作经历。

  (二)岗位二:文职辅警2名(男性),条件及要求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岗位三:驾驶员2名(男性),条件及要求如下:

  (1)年龄30-45周岁(1974年12月1日至1989年12月1日之间出生);

  (2)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准驾中型客车以上驾驶证(B1以上驾照),并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

  (3)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准驾小型客车以上驾驶证(C1以上驾照),并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岗位四:勤务辅警13名(男性),条件及要求如下:

  (1)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岗位五:勤务辅警1名(男性),条件及要求如下:

  (1)留置看护人员1名;

  (2)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博望区就业和社保服务大厅2楼(博望区博望镇南环路莲花广场久基长城二楼)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可从博望区政府网站www.masbwq.gov.cn查阅下载《博望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查验后交还报名人员)。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时,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审,若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退伍人员还需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自带智能手机,供加入“招聘微信群”用。

  (二)资格审查。由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博望公安分局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后应随时关注博望区政府网或“招聘微信群”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通知。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均需使用。

  (三)体能测试。男性:为1000米;女性:为800米。体能测试只组织一次,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四)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写作等,用工岗位工作有特殊需要,可以增加测试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博望区政府网或“招聘微信群”发布。

  (五)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合格),按照排名先后,进入体检。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通过博望区政府网或“招聘微信群”发布。

  (六)体检。组织入围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体检不合格的按同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由用工单位具体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依据上级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八)公示与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通过博望区政府网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四、岗位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基本工资+值班补助+绩效考核,月工资3000元以上(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80%计算)。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提供工作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住宿;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其他

  若部分岗位报考人数不足,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选拔后,由用工单位决定是否择优试用。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辅警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55-6776917/6776569(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监督举报电话:0555-2424515。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公安分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报考承诺书.doc

  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

  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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