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专业技术人才力量,经区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3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此次面向全省事业单位选调3名编制内人员。不含同岗同酬人员和瑶海区管理的在编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2.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3.建筑类或土木类专业,具有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