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池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 编外幼儿教师和保育员公告
池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幼儿教师3名和保育员2名,根据《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池办秘[2016]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体检、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4、能适应岗位要求,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幼儿教师计划为3名、保育员2名,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7年9月1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chzpta.gov.cn)、池州市教育局网(www.czjyty.gov.cn)等网站上发布。
具体招聘条件为:
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 计划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幼儿教师 | 1501009 | 3 | 学前教育 | 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保育员 | 1501010 | 2 | 专业不限 | 初中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一楼人事服务大厅(东湖南路46号,联系电话:18605669505,联系人:鄢老师),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至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报名时现场提供的材料:
1、自行下载填写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张2寸免冠照片;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80元/人专业测试费用,并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中相关内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进行笔试,只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内容为:
1、应聘1501009幼儿教师岗位的专业测试内容为试讲、钢琴弹唱、舞蹈、绘画四项,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钢琴弹唱占20分,舞蹈占20分,绘画占20分;
2、应聘1501010保育员岗位的专业测试内容为对幼儿保育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外聘用手续;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法单位劳动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池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3955524021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 | |||||||||||||
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时间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
出 生 地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毕业学校 | 参 加 工作时间 | ||||||||||||
学 历 (学位) | 毕业 时间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 | 职务 (职称) | 婚否 | |||||||||||
户口所在地 (应届毕业生填入学前的) | |||||||||||||
家庭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曾获何种专业证书, 有何特长 | |||||||||||||
个 人 简 历 | |||||||||||||
所受奖惩 情况 | |||||||||||||
报考单位 | 池州市直机关幼儿园 | ||||||||||||
报考岗位 | |||||||||||||
岗位代码 | |||||||||||||
报名人 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各类证件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 月 日 | ||||||||||||
资格 审查 意见 | |||||||||||||
备 注 | |||||||||||||
说明: | |||||||||||||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由聘用主管机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
2、联系电话请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固定或移动电话),如填错、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 |||||||||||||
3、请将此表打印或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上。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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