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司法局招录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绩溪县司法局决定公开招录2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社区矫正辅助人员2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司法行政工作,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绩溪户籍,年龄在 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能力。

4、响应拥军优属条例,同等条件下军人优先。

四、工资待遇

月薪1800元左右,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其工资中代扣),享受下乡补助。

五、报名方式

有意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简历、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绩溪县司法局政工股(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A514、A510)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1月14日。

联系电话: 0563-8162893,8158137

六、聘用办法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程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绩溪县司法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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