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法院驾驶员招聘公告
本单位因审判工作需要,需招聘汽车驾驶员,报名时间及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数:
招录聘用制驾驶员3名。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诚实信用,服务意识强;
2、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C1照或者以上,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
3、初中以上学历;
4、性别,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的;
5、其他要求:身体健康,掌握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基本常识,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记录。同等条件下,部队退伍军人或者警校毕业、中共党员的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即2018年3月28日17时30分;
报名地点:寿县法院政治处(五楼502房间);
联系电话:0554-4038109;联系人:陈跃。
四、报名需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合法体检单位的体检报告,毕业证书;
2、符合优先录入条件的,相关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
五、待遇及安排:
招录人员一旦被录用,待遇按照现有驾驶人员相关标准执行,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本单位的岗位安排。
六、招聘程序
为保证招录的公平、公开、公正,采取如下招录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技能测试;
五、政审;
六、公示。
公示后因故缺额的,依次递补。
寿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