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法院驾驶员招聘公告

本单位因审判工作需要,需招聘汽车驾驶员,报名时间及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数:

招录聘用制驾驶员3名。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诚实信用,服务意识强;

2、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C1照或者以上,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

3、初中以上学历;

4、性别,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的;

5、其他要求:身体健康,掌握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基本常识,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记录。同等条件下,部队退伍军人或者警校毕业、中共党员的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即2018年3月28日17时30分;

报名地点:寿县法院政治处(五楼502房间);

联系电话:0554-4038109;联系人:陈跃。

四、报名需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合法体检单位的体检报告,毕业证书;

2、符合优先录入条件的,相关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

五、待遇及安排:

招录人员一旦被录用,待遇按照现有驾驶人员相关标准执行,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本单位的岗位安排。

六、招聘程序

为保证招录的公平、公开、公正,采取如下招录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技能测试;

五、政审;

六、公示。

公示后因故缺额的,依次递补。

寿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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