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枞阳县县级医疗单位公开招聘自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2018年枞阳县县级医疗单位公开招聘自聘人员49名。其中,县医院38名、县中医院9名,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2018年枞阳县县级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0年6月4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已被本县其他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聘用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6月8日。

(二)报名地点:县卫计委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

四、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各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的招聘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考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报岗位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考试

2018年6月28日、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一)笔试

1、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入场。

2、地点: 见准考证 。

3、笔试内容:护理人员为基础护理、内、外、妇、儿科护理学知识等,助产士为助产专业知识,会计专业为会计基础知识与会计实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其次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六、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待遇:享受医院同类自聘人员同等待遇。

如有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不符者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2018年枞阳县县级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枞阳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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