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技师学院2018年护理教师招聘公告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隶属于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高等技工院校。学院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和专业
(五)对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护理专业教师2人,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招聘公告提前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发布。
2、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9:00至8月17日16:00
报名地址:宿州市技师学院一楼办公室
3、资格审查
主要进行原始资料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者,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以实操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
应聘人员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等于或低于该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5、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6、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手续,安徽宿州技师学院按照聘用员工管理。
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办理“五险”。
五、组织领导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招聘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等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7-3931131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31151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