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18年县水务局公开选调河长办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河湖管理与保护,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水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全县水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本次选调人数共7名(详见附件1《肥西县2018年县水务局公开选调河长办工作人员岗位表》)。

选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男性,45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包括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中国肥西网统一发布,同时县水务局在系统内将选调公告转发至各水管单位。选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肥西县水务局3楼人事科(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路365号县水务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551-68231669)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岗位表上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完后退回。

(2)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3)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4)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3.考生于2018年9月7日上午8:00-11:30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水利业务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等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处理、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选调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九)公示

选调人员统一在中国肥西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选调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即可分配到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选调人员入职后,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原身份保持不变);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其它

咨询电话:0551-68231669(县水务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肥西县2018年县水务局公开选调河长办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肥西县2018年县水务局公开选调河长办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肥西县水务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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