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安庆市消防支队结合工作需要和任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

【招聘人数】

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准。

【招考原则和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业务体能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招考条件】

一、志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符合政审要求(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的男性公民。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四、退役士兵或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招收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的。

【工作性质】

属于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用工,由市消防支队实行封闭式军事管理,日常进行学习训练,并24小时执勤备战,随时投入灭火和抢险救援行动。

【工资及待遇】

被录取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合同期为2年,到期后表现优秀者可续签。

一、入职后工资3950—4550元/月(含支队为其购买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工资与上班执勤天数挂钩),岗前培训期内1400元/月。

二、入职满周年,上调工龄工资和工资档次。同时,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规定,工作满5年、10年后,考核合格,晋升工资等级。原消防部队退伍士兵,在部队服役年限纳入工龄,同步上调工资档次。

三、设置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岗位,增加岗位津贴,表彰奖励体能素质过硬、日常表现优秀、灭火救援作战果敢、多次代表支队参加总队比武竞赛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四、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采取按班轮休制度,每月休息不少于10天。同时,每年安排事假10天。

五、每年免费组织一次体检。

六、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与消防员一致(21元/天),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装备(每年约合2400元)。

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公受伤,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予以报销。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携带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一寸免冠近照6张;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资料。如户口簿、个人简历、退伍证、退出现役时的保险凭证(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均可)、职业资格证、体检表等有效证件等材料。

【录取程序】

政审、体检、考试

1、面试: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笔试:笔试成绩100分,为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3、体能测试:报考者全部参与业务体能测试(3000米、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等体能科目),业务体能测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安庆市消防支队2018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集中培训】

入职后首先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封闭式岗前培训,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一)由安庆市消防支队负责本次招聘和本简章解释工作。

(二)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与安庆市劳动派遣中心、安庆市开发区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安庆市消防支队下属各单位(市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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