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0年,占地面积70000㎡,核定床位1070张,新院区一幢建筑面积33000㎡的现代化综合病房大楼已经投入使用,软硬化建设已达到三级专科医院规模。现有职工430余人(其中高、中级职称近200人),年门诊量10万余人次,年收治病人12000余人次。医疗服务范围辐射周边省、市地区,是皖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现代化精神疾病专科医院。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6〕11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我院2018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③现役军人;

④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⑥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招聘对象

①2016年(含2016年)以来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护理及部分临床医学专业除外,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青霉素、酒精过敏者不予录用)。

二、招聘岗位(专业)与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三院人事科(门诊综合楼四楼)。

3、现场资格预审。报考人员登陆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填写《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并将3张近期同底版小2寸彩照(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贴在资格审查表右上方、身份证复印件贴在表格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到我院人事科进行报名。

①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校方推荐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复印件。

②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执业证等复印件。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5、现场缴费。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

6、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分别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临床医学和护理岗位还需参加精神科专业加试)。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占20%,专业知识占80%(临床医学和护理岗位综合能力测试占20%,专业知识占60%,专业加试占20%)。各科目成绩分别按比例计算后相加,合成笔试总成绩。

①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综合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②专业知识:临床医学、影像医学、辅助检查三个岗位考临床基础知识;药学岗位考临床药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收费员岗位考财务基本知识。

③精神科专业加试:报考临床医学岗位的考生加试精神科临床知识,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加试精神科护理知识。其余岗位考生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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