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创新编制管理建立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17〕85号)精神,现面向社会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医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全县乡镇卫生院共招聘医务人员34名,实行编制周转池管理。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利辛县2018年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招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执业资格(初级职称)或中、高级职称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以《利辛县2018年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招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
“年龄条件”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7年7月2日以后出生”;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中、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本县各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2日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www.lix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利辛县卫计委二楼会议室,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利辛县2018年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留存备案。
本次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2、资格审查
抽调人社、卫计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利辛县2018年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