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总分由笔试(60%)+面试(40%)合成;
(三)录用程序:
1、考生笔试及面试成绩应分别达到我院最低录用标准;
2、考生按照考核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经体检合格录用;在规定时间未来院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放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待遇及聘用
1、聘用形式:单位聘用。
2、待遇:按照我院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七、其他事项
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书有造假现象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其它相关证书者,医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