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和县领导同意,霍山县纪委监委机关等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25名(其中:公务员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本县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的人员。其中,霍山县纪委监委机关、霍山县委巡察办、霍山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面向本省各级机关公务员选调。
2、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本县乡镇公务员报考需在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选调生报考需基层工作经历满2年,县直公务员报考需在现单位公务员岗位工作满2年。
县外公务员报考需经所在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同意。
2、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在本县乡镇工作满5年。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
3、近两个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0月14日(含)以后出生”。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12月(含试用期),其他以此类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构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公选的人员。
各选调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霍山县2018年度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4日-15日;
报名地点:霍山县人社局(公务员岗位的报名地点为715室,事业单位岗位报名地点为716室);
报名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选调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资格审查表(含同意报名证明)1份(霍山县内公务员附件2,县外公务员附件3,事业单位人员附件4,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选调生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核销选调计划数。
三、考试
此次选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10月19日到霍山县人社局716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则通过加试来确定考察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霍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5029393(公务员局)
0564-5027576(事业股)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原标题:霍山县2018年度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 10月10日
附件:
1、2018年度霍山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霍山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县内公务员)
3、霍山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县外公务员)
4、霍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