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徽商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隶属于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推进学院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3名院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岗位
| 
	 部 门  | 
	
	 
 岗 位 
  | 
	
	 拟聘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年 龄  | 
	
	 其 他  | 
	|||
| 
	 财务处  | 
	
	 核算会计  | 
	
	 1  | 
	
	 会计学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 以下  | 
	
	 1. 具有会计中级资格证书; 2. 有事业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 
	
| 
	 财务管理  | 
	
	 1  | 
	
	 财务管理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 以下  | 
	||
| 
	 纪检 监察室  | 
	
	 审计纪检  | 
	
	 1  | 
	
	 审计学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 以下  | 
	
	 1. 中共党员; 2.有2年以上审计工作经历。  | 
	
| 
	 
 
 
 学生处 (保卫)  | 
	
	 辅导员  | 
	
	 4  | 
	
	 思政类、中文类、心理学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 以下  | 
	
	 1.中共党员; 2.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能坚持坐班和值班。  | 
	
| 
	 干事  | 
	
	 1  | 
	
	 舞蹈学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 以下  | 
	
	 1.中共党员; 2.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 
	 安全管理  | 
	
	 1  | 
	
	 法学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 以下  | 
	
	 1.有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 能坚持值班。  | 
	|
| 
	 安全保卫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30周岁 以下  | 
	
	 1.男性 ;2. 复转退军人; 3.能坚持值班。  | 
	|
| 
	 教务处  | 
	
	 考务干事  | 
	
	 1  | 
	
	 计算机类  | 
	
	 本科(学士)  | 
	
	 35周岁 以下  | 
	
	 
  | 
	
| 
	 总务处  | 
	
	 工程管理  | 
	
	 1  | 
	
	 土木工程类、工程管理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 以下  | 
	
	 有2年以上工程管理经历。  | 
	
| 
	 基础部  | 
	
	 教学秘书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 以下  | 
	
	 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8月28 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徽商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发送到招聘邮箱。
邮箱地址:hszzrsc@126.com
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
1.《徽商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总表原件、复印件);
4.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者是社保缴费记录)。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岗位测试
根据岗位要求,测试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类型,依据岗位测试成绩,按照1:1确定入围人员。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则设定岗位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政审。
(四) 体检、政审
学院对入围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和政审。
(五)公 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2.新聘人员实行聘期管理,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其中包含试用期6个月。
3.学院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购买公积金(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薪资待遇按学院院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徽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咨询电话:0551-68580673、18156082330
特此公告。
徽商职业学院
2018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