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农业执法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面向全县镇农技站公开选调农业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计划

选调范围:全县镇农技站现在编在岗人员。

选调计划:2名。

二、选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农业院校毕业的农学、植保、经济管理专业,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到时间要求的以此类推);

3、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取得农业综合执法证或种子检验员证;

5、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近2年来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在服务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选调情形的人员。

三、选调方法步骤

选调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农业综合执法证或种子检验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要注明其基本情况、参加工作开始时间、现工作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字样等),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农委共同负责。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考试前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1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县农委办公室(县农委四楼)。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等,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时间90分钟。

笔试时间详见庐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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