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高素质的乡镇初级中学校长队伍,优化用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内公开选拔乡镇初级中学校长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乡镇(街道)中心校中层及以上职务人员,初级中学中层及以上职务人员,完全中学、高级中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中心中层职务人员,完全小学校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实绩突出。
2.熟悉学校管理工作,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4.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5.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
6.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7.任现职务满2年及以上(2014年11月1日以前)。
8.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选拨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拨公告在埇桥教育网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5日
报名地点:埇桥区教体局四楼人事股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