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怀远县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党校教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4名党校教员;思想政治教育、法律、历史、中文或相近专业。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县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的中学教师。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第一学历需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条件和能力水平;
6、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品行不端,社会影响极坏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审核报名。本次遴选采用个人申请、组织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上网下载并填写《怀远县2017年县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对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具体材料包括:报名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需本人签字确认)、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目前党校空余岗位情况为:高级岗2个(其中6级1个,7级1个);中级岗9个;初级岗8个。若因岗位不足,被遴选人员必须同意高职低聘,否则,不予选调。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7—11日。报名地点:县委党校办公室(怀远县禹王路17号,电话0552-8011469)。
3报考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4、资格审查。县委党校会同县编办、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面试测评
1、面试工作由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人才办负责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考官构成。组成面试考官组,由7名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