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招商引资服务工作,配强招商人才队伍,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太湖县招商局拟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方式
公开考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太湖县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具体见附表。
三、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太湖县招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长:赵俊杰 县委常委、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潘启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贾光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朱启凤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 林 县招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湖县招商局,由刘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公开选调的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经常性出差及招商接待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近三年(2015-2017)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如工作年限不足三年,据实际工作年限提供相关材料。其中2017年度考核尚未完成的单位报考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在材料中应表明报考人员2017年度工作是否合格,并简述理由。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9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