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队伍结构现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急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公务员8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详见附件1)。选调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可以作相应核减或空缺。
二、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符合选调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年限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2月);
3.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