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2018年县直机关公开选调
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在全县公开选调25名县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县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15名,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档案局、县宗教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水利局、县城乡规划局、县招商局、县志办、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1名。
二、资格条件
1、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录用的科员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县纪委监委机关选调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选调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工作3年以上(2015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乡镇公务员须为2014年及以前招录。
4、报考县纪委监委机关职位的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