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为巢湖市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投资建设;政府项目代建、运营及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对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资本运作;健康、养老、医疗产业投资;旅游产业开发、经营;风景园林墓地的建设、经营;股权投资;土地复垦、一级开发及基础配套建设;林业生产服务及林地使用权经营;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工程管理部2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以及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巢湖市市属国有企业用人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日—3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电子一寸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63432816@qq.com,原件资格复审时一并查验。

(二)注意事项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不足比例的,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招聘方式等相关事宜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巢湖市政府网站刊登的相关信息。

五、聘用

公司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不低于同岗位薪等最低薪级正式员工月基础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报巢湖市国资办备案。“五险一金”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报人社部门备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试用期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市纪委、市国资办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51-82337366(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51-82317153(市国资办)

附件:

2020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0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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